會員 發表主題數:13 | 計程車 運將黃國志20年前涉嫌4度性侵好友 的女友,被發佈性侵通緝後躲了19 年,去年在追訴時效到期前被查獲, 黃應訊時辯稱和被害人是你情我願, 高等法院痛斥「狡辯」,重判黃10年 徒刑;還可上訴。
目前在押的黃國志,現年58歲, 82年1月時擔任運將,在新北市租房 子住,因好友也在找房子,黃因此將 其中一間雅房分租給好友。
幾天後,黃國志看見好友的女友 「小萍」(化名)頗具姿色,藉口開 車帶她去找男友,竟將她載到新北市 五股山區,接著拿出美工刀威脅,將 她性侵,並恐嚇她不得張揚。
約一週後,黃男見好友外出,僅小 萍獨自在出租房間內,又拿出剪刀恐 嚇,將她性侵得逞;2天後,黃男依 樣畫葫蘆,將小萍性侵。
82年2月底,黃國志搬離該處,小 萍將被性侵一事告知男友,男友怒不 可遏,沒想到黃食髓知味,又跑回來 想占小萍的「便宜」,黃撞見好友, 2人大打出手,結果,黃將友人打了 一頓,第4度性侵小萍後逃離。
辯兩情相悅 法官反問為何逃亡
黃國志犯案後逃亡,82年9月29日 被發佈通緝,直到去年8月11日才被 逮捕歸案收押,總計逃亡達19年,差 一點就躲過性侵案的20年追緝時效。
法院審理時,黃國志堅稱和小萍兩 情相悅,絕非性侵,但法官依小萍證
性侵害被害人鑑定等相關事證, 認定黃說詞不實,還反問黃「你為什 麼要逃亡?」黃一時之間語塞,高院 判黃10年徒刑。 |